第(2/3)页 到时候他们就得和马匹抢活干,拉动那辆满是家人的杏花车。” 花弄影娓娓道来,突然他绾起头发,手捏兰花,眉眼之间尽是风情。 他没有再多言语,留林琅一人细细品味。 稍许,三人路过一处肉馆,橱窗上摆着大块大块的叉烧肉,色泽诱人。 甄天赐瞄了一眼,随后很晦气地扭过头。 即将通过的时候,突然两个头戴黑麻袋的壮汉抬着一个人扔出了馆子。 那人口吐白沫,脸色黑青,已经能嗅到臭味,整个人早已不再动弹。 怎么肉馆能扔个死人出来呢? 搞了这么一出,林琅不免有些好奇。 他看向甄天赐,问道:“甄兄,这是什么馆子?” 甄天赐支支吾吾地回道:“羊……羊肉馆。” “羊肉?” 花弄影瞥了眼尸体,冷漠道:“羊肉,两脚羊的肉。” 闻言,林琅脸色骤变。 老瘦男子瘦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那叉烧肉,岂不就是…… “傀都……好一个藏污纳垢的自由,人性在自由面前不值一提吗?” 林琅扪心自问。 “这个馆子开了有些年头了,死了也有好多人。几乎每天都有熟客横死,因为他们生了怪病。” 花弄影喃喃道。 “怪病?” “嗯嗯,或许是天谴,哪怕修为高深之人也扛不住这怪病,但这两脚羊的滋味总让那些家伙趋之若鹜。” 花弄影从尸体上踩了过去,满脸唾弃。 林琅也踏了过去,那具尸体变得血肉模糊。 “那具尸体该如何处理?” 林琅还以为那肉馆会就地取材。 “那人活着的时候估计是个体面人,虽然死后被千人践踏,但那群戴着黑麻袋的家伙最后会将他风光大葬。” 花弄影回道。 “那些戴着黑麻袋的家伙……” 花弄影转过头,他看着林琅,语气凝重。 “林兄,傀都是自由之地,你若是愿意,你现在就可以去一把火烧了那肉馆,以你的本事,没人拦得住你。 但唯独不要动这些戴黑麻袋的家伙,他们是只属于傀都的孤魂野鬼。 你在傀都可以与任何人为敌,也可以看谁不顺眼就宰了谁,但唯独不要与傀都为敌。”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