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既然如此,便要在合同里下点功夫了……” 凌逍作出了决定。 金家想他接受委托,必须答应他几个条件,否则免谈。 他可不想重蹈覆辙! 黎明试炼,卫湘,柳珺欢! 每每想起这件事,凌逍就感到心有余悸。 实力再强,也怕遇到猪队友啊! 想清楚了,凌逍当即拟一份合同,起身返回大营。 半小时后。 他与金家顺利签订契约,达成了协议。 委托内容照旧,酬劳也照旧,凌逍则添加了一些特殊说明。 第一条还是老生常谈,即委托期间,金灵儿必须听从凌逍指挥,并无条件执行所有不以伤害她为前提的要求。 第二条是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任务失败的情况,凌逍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金灵儿自杀、被雷劈死、被狗咬死、被族人陷害,被朋友陷害,被族人的朋友陷害,被朋友的族人陷害等等等等。 当然也包括“敌我实力差距悬殊,超过了金家对委托内容的描述范畴”这一条。 总之极为详细。 凌逍是把所有能考虑到的情况,通通考虑到了。 金清等人虽有不忿,但凌逍提出的这些条件,于情于理又说得通,只是商议一番后,便签订下来。 “三位,合作愉快了。” 凌逍一边清点酬劳十万灵石,一边笑眯眯地说。 他之前还说,自己不在乎这十万,现在才知道,大错特错! 哪有人会嫌钱多的? 这十万灵石,他太在乎了! 金灵儿则在三位老祖的催促下,不情不愿地当场拜师。 虽说是便宜徒弟,但毕竟是第一次收徒,凌逍还是很重视规矩的,特地带金灵儿来到玄机子等人的牌位前,举行了一场不算隆重但至少庄严的拜师礼。 金清见状,自是喜上眉梢。 凌逍对金灵儿越是看重,未来拉拢凌逍便越有机会! 一时间,金清恨不得走上前去,按着金灵儿的脑袋磕头。 死丫头,怎么磕得这么轻? 必须要磕出血来,才显得诚恳啊! 真是傻丫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