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一屉高粱馒头被端了上来,热气腾腾,呈现偏淡紫红色,散发着杂粮的香味。 吴驹笑道:“大王,伯父,我得提醒你们,这个高粱馒头的口感可能…有点…不太好。” “可能和有点,可以去掉。”祁农补充道。 他们两个都是吃过高粱的,深知其味。 子楚笑着指着他们两个:“你们也太小看寡人和相邦了,我们两个当年从赵国逃回来的时候,颠沛流离,吃了上顿没下顿,说啃树皮那是吹牛,但牛马吃的麸糠寡人是真的吃过,又干又硬,刮的嗓子都疼!” 在赵国当质子以及逃回秦国的那段日子,是他人生最低谷、最卑贱的时期,放眼望去可谓穷途末路,四面杀机,换作他人是不愿意提这种经历的,但子楚如今位极人王,是天下最尊贵的人,那段经历反倒成了他的荣耀,正如那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一样。 他也常常喜欢在臣子、子女面前提及这些事情,既是炫耀,也是提醒自己居安思危。 “是极,莫要看我们现在珠光宝气,贵气十足便觉得是娇生惯养,我们也是吃过苦头的。”吕不韦笑道。 子楚和吕不韦一人拿起一个馒头,咬了狠狠一大口。 随后便是咀嚼…… 嚼着嚼着,子楚脸色微变,深吸几口气,硬着头皮将高粱面馒头咽了下去。 最后……实在没忍住,还是咳了出来,说:“这馒头,真的有点噎人……” 再看吃过苦头吕相邦同志,脸都快憋成紫红色了。 吴驹和祁农连忙一人负责一个,又是捶背又是倒水,君臣二人这才缓过来。 连着喝了几大口水,子楚这才缓了过来,又咬了一口馒头。 吴驹惊:“还吃啊!” 子楚面不改色:“不能浪费粮食。” 吕不韦面色一苦,但也只能舍命陪君子。 一口馒头兑三口水,二人总算将馒头吃了下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