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心-《最终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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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糖,一般指葡萄糖,250-300g(5%葡萄糖注射液规格100ml:5g,250ml:12.5g,500ml:25g
10%葡萄糖注射液规格100ml:10g,250ml:25g,500ml:50g)
2。盐,一般指氯化钠,4-5g(0.9%氯化钠注射液:取0.9克氯化钠,溶解在少量蒸馏水中,稀释到100毫升。0.9%氯化钠注射液规格100ml:0.9g,250ml:2.25g,500ml:4.5g)
3。钾,一般指氯化钾,3-4g(10%氯化钾溶液,规格:10ml:1g。一般10%氯化钾注射液10-15ml加入萄糖注射液500ml)
4.一般禁食时间3天内,不用补蛋白质、脂肪。大于3天,每天应补蛋白质,脂肪。
三。还要注意:
1。根据病人的合并其他内科疾病,重要的如糖尿病,心功能不全,肾病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等,来调整补液的量和质,当然自己拿不准的时候,还是叫内科专科会诊。
2。根据病人的实际病情,对液体的需要,容量不足。如低血压,尿量少,等低容量的情况。注意改善循环。
3。根据化验结果:白蛋白,钠,钾,钙等,缺多少补多少,补到化验复查基本正常。
4.禁食大于3天,每天补20%脂肪乳250ml。
5。糖尿病,血糖高,补液时一定要记得加RI。根据不同情况:a:老年人,即使没有糖尿病,也要加RI,按5:1给,因为手术是一个应激,会有胰岛素抵抗血糖升高。b糖尿病病人,根据具体血糖情况。RI4:1可完全抵消糖,再升高,如3:1可降糖。当然自己拿不准的时候,还是叫内分泌会诊。
下面对标准50kg病人,除外其他所有因素禁食情况下的补液,具体给一个简单的方案为例:10%GS1500ml,5%GNS1500ml,10%Kcl30ml,(你算一下和我前面讲的是否吻合)。
烧伤
国外早就有各种烧伤早期补液公式,Brooke公式等。
在国外公式的基础上,国内不少医院根据自己的经验,也总结出不少烧伤早期补液公式。但大多数公式大同小异,只是输液总量及胶、晶体比例略有不同。
国内多数单位的补液公式是:
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1%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补胶体和电解质液1.5ml(小儿2.0ml),另加水分,一般成人需要量为2000ml,小儿依年龄或体重计算;
胶体和电解质或平衡盐液的比例一般为0.5∶1,严重深度烧伤可为0.75∶0.75;补液速度:开始时应较快,伤后8小时补入总量的一半,另一半于以后16小时补入;伤后第二个24小时的一半,水份仍为2000ml。
国内另一常用公式,即
Ⅱ、Ⅲ度烧伤面积(%)×100±1000=烧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ml)
过重过轻者加减1000ml。总量中,以2000ml为基础水分补充。其作1/3为胶体液,2/3为平衡盐溶液。
Parkland公式,即在第一个24小时内每1%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轮输入乳酸钠林格氏液4ml。
其理论基础是,人体被烧伤后,毛细血管通透性强,不仅晶体物质能通过,蛋白质也可自由通过毛细血管壁,此时无论输入胶体液或晶体液,均不能完全留在血管内维持血容量,而由相当一部分渗至血管外进入的组织间。
因此,输入的液体要扩张包括血管内外的整个细胞外液,才能维持循环血量,这样输液量就要显著增加;而细胞外液的主电解质为钠离子,因而输入含钠离子的晶体液较输入含钠离子的晶体液较输入胶体液更为合理。
也有学者主张用高渗盐溶液。
近年来,国内外很多学者认识到伤后24小时内单纯补给大量晶体液、水分及盐类会使病人负荷过大,还可能造成血浆蛋白过低,组织水肿明显,进一步促使病人在休克后发生感染。
所以仍主张第一个24小时内适量补给胶体液,这样可以减少输液量,减轻水份的过度负荷,更有利于抗休克、回吸收以及休克期之后的治疗。
静脉输入液体的种类视情况而定。水分除口服的外,可用5%葡萄糖溶液补充。
胶体液一般以血浆为首选,也可采用5%白蛋白或全血,特别是面积较大的深度烧伤可补充部分全血。也可选用右旋糖酐、409液、706液等血浆增量剂,但24小时用量一般不宜超过1000~1500ml。
应用平衡盐液的目的是一方面避免单纯补充盐水时,氯离子含量过高可导致高氯血症;另一方面可纠正或减轻烧伤休克所致的代谢酸中毒。
若深度烧伤面积较大,出现明显代谢性酸中毒或血红蛋白尿时,部分平衡盐溶液量可改用单纯等渗碱性溶液,以纠正代谢性酸中毒或碱化尿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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