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他这冷不丁的一声,倒把沉浸在偶像幻想之中的两人吓了一跳,立刻清醒过来。 顾维南这才想起自己一定死定了,将功赎罪的解释:“小叔叔,ellison是新一代的摇滚天王,我和时莞从初中时就喜欢他了呢。” “我记得当时我们为了买他的海报,将整整一条街的书店都扫荡空了!” 时莞也是十分激动的点头。 其实她一直都有个十分仰慕的偶像,之前得知小晗的偶像是易寒的时候,她就说过,谁还没有过十分崇拜的偶像啊? 因为,她从初中开始的偶像就是ellison,摇滚天王,十分潇洒放荡不羁。 她真的是太喜欢他的作品和性格了。 顾权年听完之后,感觉心底有点从未有过的陌生情愫。 十年前。他十年前,应该是在英国伦敦大学读博士吧? 人人都说他天之骄子,让人羡慕,不敢仰望。 他之前也觉得自己是十分成功的人,可是现在看看顾维南,一个只上了大学,毕生没有多大追求的人,却让他立马就觉得不爽了! 十年前的顾维南,竟然就能够和他的未婚妻一起追崇偶像,各处欢快游乐。 顾大boss越想,就越觉得顾维南太碍眼了。 第(2/3)页